民政部相关负责人3月24日就慈善法实施答记者问时说,民政部将尽快推动建立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并制定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同时,加强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引导和规范,在监督检查和等级评估中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对于那些不报、谎报、漏报信息的慈善组织,也要依法严厉查处。
点评:有关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慈善法有专门的章节予以规范。其中不仅要求慈善组织应该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有关信息。也要求政府部门应该向社会公开有关慈善信息,包括公开慈善组织的名单,对慈善组织的检查、评估结果,对慈善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处罚结果。
据此,有关部门完全可尝试以黑名单制度的形式对慈善组织予以规范管理,即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和信用数据库,以组织机构代码证、公民身份证为基准将所有慈善组织及负责人、从业人员的信息纳入,并记录慈善组织的资产及对其进行审计、评估的必要信息,标记其组织或个人的违规情况。其实,民政部于3月19日曝光的近300多个“山寨社团”,就可理解为黑名单的雏形。
同时,该黑名单数据库应与人民法院、公安部门、金融部门的征信数据库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向社会公开。这样既可防止不符合条件者、信用不良者混入慈善组织招摇撞骗,又可增加违规者失信成本,还可为民众提供了甄别慈善组织的权威依据,以免其善心善行受到欺骗。如此,可促进慈善组织良性运作,确保捐赠、救济、众筹等慈善活动有序开展。